宿州二中考试管理工作 指导 意见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“双减”工作部署要求,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,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,现就加强我校校考试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如下:
一、准确把握考试功能
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,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、改进加强教学、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。但要防止考试次数偏多、难度较大、质量不高、结果使用不当等问题,违背素质教育导向,造成学生负担过重、应考压力过大,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,必须予以纠正。年级要准确把握学校考试功能特点,认真落实《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,统筹处理好考试、作业、日常评价、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,完善教育评价体系,科学合理安排考试,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二、大幅压减考试次数
高一、二年级不得安排周测,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,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和单元测试。年级和班级不得以测试、测验、限时练习、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。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、提前结课备考。
三、规范考试命题管理
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,合理控制考试难度,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。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,注重考查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,注重增加综合性、开放性、应用型、探究性试题比例,体现素质教育导向,不出偏题怪题,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,防止试题难度过大。各地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,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。
四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
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,考试结果不排名、不公布,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,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。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、排座位、“贴标签”;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,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,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,切实改进课堂教学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,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,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。
五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
各地各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,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,科学全面评价学生。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,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,鼓励实践性评价,可以采用课堂观测、随堂练习、实验操作、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,通过定期交流、主题演讲、成果展示、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。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、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、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。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,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、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。
六、加强学业质量监测
教务处、教研室要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和学生评教方式及时了解学情,减少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,科室、年级、备课组统筹安排,防止重复进行,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。各年级要加强正面宣传,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,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。